各类市场主体工商2020年度报告于2021年1月1日开始了!年度报告的主体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0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时间2021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移动端,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公示。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流程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二是用电子营业